临高挂牌一宗住宅用地将用于建设安居房项目

乐居买房讯近日,临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一宗城镇住宅用地挂牌公告,该地块位于临高县临城镇崇德路西侧地段,该地块面积约㎡,将用于建设安居房项目。

据了解,该地块不接受联合体竞买,且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平方米至平方米,销售均价元/㎡,销售对象为符合条件的临高县居民家庭、基层教师、基层医务人员和引进人才。

公示原文如下:

临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

临自然资告字〔〕05号

经临高县人民政府批准,临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

(一)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。

(二)宗地净地情况:

该地块安置补助费已落实到位,地上附着物已清表,土地权利清晰,无法律经济纠纷;不存在土壤污染,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;宗地已基本完成土地平整,地块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、电供应,相关设备、机械可以进场施工,具备动工开发必需的条件。

二、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,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。

三、开发建设要求

(一)按照《海南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标准(试行)》有关规定,该地块设定出让控制指标,具体如下:

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《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》,竞得人须与临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《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》,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,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。

(二)其他开发建设要求:

根据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印发临高县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临府办〔〕54号)文件要求,该地块房屋开发建设及销售要求如下:(一)开发建设要求1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平方米至平方米,并实行全装修和采取装配式建筑的方式建造,项目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不低于60%。2、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,应依法建设使用和管理土地,切实履行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中的权利和义务。(二)销售要求1、该地块安居房销售均价元/㎡。项目视地质勘察情况确定是否建地下室,如建地下室,配建的地下停车位可进行销售,销售均价8万元/个。2、该地块安居房销售对象为符合条件的临高县居民家庭、基层教师、基层医务人员和引进人才,具体条件以《关于印发临高县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临府办〔〕54号)规定为准。

四、竞买申请

(一)竞买人资格。

1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、自然人或其他组织(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)均可申请参加竞买,申请人应单独申请,不接受联合体竞买。2、经政府相关部门核实,在临高县境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,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禁止参加竞买:(1)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;(2)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;(3)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;(4)拖欠土地出让金的。

(二)交易资料获取方式。

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,见挂牌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。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(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,网址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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